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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花 | 10th Oct 2009, 02:36 | 瑣事 | (44 Reads)

哥哥的老闆是國內的爆發戶之一,讀書不多,但是卻是某地方的首富。他的姪子,也是另一個爆發戶的兒子,今年好像是28歲,但是由於吃得太好的關係,像是中年發福,看起來像38歲,書讀得不多,但是家中卻甚是有錢,於是讀書不成也並不打緊。前幾個月,剛好跟女友分手,處於空窗期。一日,在家中吃飯忽然聊起,母親試探我的口風,問有沒興趣結識此富家子弟,叫哥哥安排吃飯,我無福消受,自然是免了。

其後過了一個月,聊起八卦事,母親對我說,那富家子弟剛結了婚,我說:"不是才分收手嗎?"母親說,聽說是爆發戶覺得兒子的結婚年齡到了,於是下令要他結婚,對象可以自己選,但是必須得結婚。於是富家子弟便在兩個星期內找人相親,隨便找了個女人結婚。過程我並不清楚,大抵就是拖還沒拍就先結婚。母親還碎碎唸,若我肯去跟人家相親,或許那個女人就是我了。我聞罷,大笑。

捏指一算,假若我真的與他見面,有一半的機會承蒙他看中,然後在一個月內完婚,過個三五七年,假設離婚,即使分不到一半的財產,三分之一也好。那我得到他的財產的機率應該是1/2x1/3=1/6,假設他的財產有1億,(且不算那三五七年內我搜刮他的金銀珠寶私已錢等)那麼我得到的會是1億x1/6=1666萬,相當於六合彩頭獎。

玩笑話後,認真的思考,三五七年甚至十年後,我想要的不是要謀取誰的一半身家,而是希望有自己的事業,養得起自己之餘,還有些許的積蓄。即使很不幸婚姻走到了盡頭,也能夠有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的瀟灑,不必撕爛臉謀著人家的身家。


[1]

哈哈,你怎麼把機率也算進財產那裡去了?和有錢人結婚,很可能要先簽婚前協議。爭產的時候,也需要付不少的律師費和各種行政費用。你能夠分到一半的機會,實在非常微。

另外,一個月內結婚,通常只有一個理由:有餡。你看徐淑敏,不就是用同一方法「完成交易」嗎?雖然理論上也要考慮經手人是誰也的問題,但這是後話了。其實,這個方法,倒也方便快捷。


[引用] | 作者 tzigane | 17th Oct 2009 17:17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2]

咁比著我係女仔....我雖然可能會分到佢D 資產..但

每一日都同一個自己無好感O既人一起生活....真係

會感到渡日如年...那又何苦要將自己最好O既青春...

比咗個唔屬於自己O既人呢...


[引用] | 作者 SHinG | 21st Oct 2009 23:47 | [舉報垃圾留言]